电子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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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我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,便积极参与国际贸易,十几年来,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规模持续增加,造就了中国电子产业在国际上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  然而就在我国对外贸易处于大好形势之下,美国、欧盟、日本频频以绿色、安全、节能为借口,在双边贸易过程中不断针对我国电子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,以达到保护其本国电子产业和市场的目的。

  为了突破这些贸易壁垒,飞象国际速递特推出带电货物渠道。

  交于我司DHL货物带电的货物如下:

  要求客户于交货清单备注清楚带电类别:“内电1类或内电2类或PI966配套电池”并运单上面写明:电池的参数,型号/电压/容量和电池类别:如因备注错误导致操作错误,导致被DHL扣件,相关附加换单操作费用,退件费用由客户负责!例如:内电2类:电压5V型号:PB044容量:5000MAH

  2017年DHL-PI967内置电池货物新标准

  第一类:

  每票货物含有不超过2个产品,并且每个产品的内置电池不超过4cell/2batteries。那么不需要贴电池标签,也不需要MSDS

  清单备注:内电1类

  第二类:

  每票带货物含超过2个产品,或者每票货物产品的内置电池总数超过4cell/2batteries。那么就需要贴电池标签,也需要提供MSDS

  "举例:一票货,10箱,里面有100台平板电脑,那么肯定是第二类。如果一票货只有一箱,但是有3台平板电脑,也是属于第二类。

  只有一票货,产品及箱数都在2个以下才属于第一类"

  清单备注:内电2类

  具体详情可咨询在线客服人员。